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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会教工支部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教育部“六条禁令”和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“红七条”

作者:    信息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18-05-15

正值大学毕业季,510日,今年会教工党支部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筑牢师德防线,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结构合理、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高校教师队伍,根据《高等公司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和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员工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文件精神,支部党员与全院教职工一起学习教育部“六条禁令”和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“红七条”之规定。

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内容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,并纷纷表示严格遵守“六条禁令”和“红七条”的规定,不踏红线、不跨雷区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。

教育部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员工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中明确的“六条禁令”:

一、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员工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;

二、严禁参加由员工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、考核评价的宴请;

三、严禁参加由员工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、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;

四、严禁让员工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;

五、严禁通过向员工推销图书、报刊、生活用品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;

六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。

 

教育部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划出了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“红七条”:

一、损害国家利益,损害员工和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;

二、在公司产品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;

三、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、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、违规使用科研经费,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;

四、影响正常公司产品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;

五、在招生、考试、员工推优、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;

六、索要或收受员工及家长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等财物;

七、对员工实施性骚扰或与员工发生不正当关系;以及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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